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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98年彰化縣藥商普查4月份開跑了!

98年彰化縣藥商普查4月份開跑了!(2009/03/30 )

彰化縣衛生局為有效落實藥政管理並保障民眾用藥安全,依據藥事法第73條規定辦理,每年針對設立登記於本縣轄內之製造業及販賣業藥商、藥局定期辦理普查,普查重點係針對核對商號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營業地址、營業狀況、營業項目及藥事人員執業情形等相關資料進行調查。
  有鑑於當今社會詐騙事件層出不窮,衛生局局長葉彥伯表示,為避免民眾、業者憂心及普查人員執行勤務之困擾,自本年度4月1日起至4月27日止採集中佈點普查模式進行,亟能增加普查效率,並籲請業者為維護自身權益,請依衛生局安排普查時間、地點(如附件),攜帶藥商許可執照、公司印章、負責人印章及身分證影本等前往所屬轄區衛生所配合普查。
  衛生局局長葉彥伯再次提醒業者,若拒絕或規避普查,依藥事法第94條可處以2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鍰。如對普查有疑義時,歡迎撥打衛生局藥政專線電話711-8885陳金眉洽詢。

附件下載

97年度藥商普查行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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