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報你知(2009/03/05 )
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配合行政院「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之旗艦計畫-長期照顧體系十年計畫」,98年度持續推動辦理長期照顧服務業務,希望透過照顧管理專員,至家中對失能者進行照顧服務評估機制,連結長期照顧服務,讓家庭中被照顧者及主要照顧者得到適當的協助與支持、關懷。
為落實照顧資源有效運用,補助對象為家中無聘僱外籍看護工者,經日常生活功能活動功能(ADL)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ADL)評估受損而需要他人提供服務者,包括:
1.補助照顧服務對象:
(1)65歲以上老人者。 (2)65歲以上老人獨居者。(3)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 (4)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
2.補助標準依失能程度分:
(1)輕度失能: ADL1-2項或僅IADL失能且獨居老人。
(2)中度失能: ADL3-4項
(3)重度失能: ADL5項以上
3.補助標準依身分別補助分攤比例
(1)一般戶政府補助60%、民眾自付40% 。
(2)中低收入戶政府補助90%、民眾自付10% 。
(3)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
4. 補助服務項目:
(1)居家護理(2)居家復健(3)機構喘息服務(4)居家服務(5)日間照顧 (6)老人營養餐飲服務(7)交通接送服務(8)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9)長期照顧機構服務
衛生局葉局長彥伯呼籲家中有長期照顧需求者,可透過各衛生所、鄉鎮市公所或逕向本中心申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將依據評估結果與失能者及其家屬之意願,擬定適當照顧計畫,連結各項照顧服務,得以獲得適切照顧提升生活品質。
彰化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址為http://www.chshb.gov.tw/
電話專線:04-7126691-2傳真:04-7126693張麗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