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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新修正菸害防制法上路縣長提醒您不要違法喔!

新修正菸害防制法上路縣長提醒您不要違法喔!(2008/12/22 )

彰化縣衛生局為加強宣導新修正菸害防制法,為避免民眾於98年1月11日後受罰,縣長特別以親筆信函,透過幼托園所及國中小學生將此信帶回家中與家長共同閱讀,以達到宣導的效果。
「縣長的一封信」特別提出以下三點,提醒民眾注意千萬不要違法,避免荷包大失血:
一、 特別規定「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為全面禁菸場所。
二、 於禁菸場所吸菸,不須經勸阻,依法逕行開罰,相關罰款均較舊法提高。
三、 除未滿18歲青少年及孕婦不得吸菸外,於孕婦及未滿3歲兒童在場之室內場所,禁止吸菸。
縣長呼籲大家以實際行動,支持新修正菸害防制法之施行,讓我們一起營造健康彰化,響應『無菸環境有信心、陽光彰化最美麗』活動!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保健課劉軒秀(04)7115141轉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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