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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彰化縣衛生局開辦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課程

為培養緊急救護之基本人才,提昇本轄到院前之緊急醫療救護品質,彰化縣衛生局於本(9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止,辦理為期5天的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EMT-1)課程,招募對象為衛生醫療機構人員及救護車司機、民間救難組織成員、醫療院所參與救護工作之人員、學校校護及一般民眾,即日起開放報名。
  行政院衛生署於97年7月29日公告「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原「救護技術員管理要點」,自中華民國97年7月31日起停止適用。新法中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時數由60小時減少為40小時間,其證書效期更改為三年,繼續教育課程亦同時更改為24小時。依該法規定:具有國中、初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資格者即可參與該訓練,在接受40小時之訓練及考試及格後即可取得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明。
  彰化縣衛生局表示因資源有限,本次訓練預計錄取60名,截止報名日期:97年12月5日(衛生局將依據工作業務、工作地區等因素作為錄取順序之依據,額滿即提前截止),請將報名表及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傳真至該局醫政課林友千小姐彙辦(傳真電話04-7124557)。報名截止後,錄取參加者名單將於97年12月9日公布於該局網站或請電話洽詢(04-7115141轉305林友千小姐),彰化縣衛生局竭誠歡迎縣民加入緊急救護的行列。
聯絡人及電話:王曉琪(04)7115141轉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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