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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衛生局提醒販賣業者警示圖文貼了沒

新修正菸害防制法自98年1月11日起正式實施,為配合新修正法令宣導,台灣菸酒公司彰化營業所積極與彰化縣衛生局辦理新修正菸害防制法講習,會中對販賣菸品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詳細說明,並請販賣菸品業者及店家張貼警示圖文,以免觸法將被處以新台幣1萬至5萬元罰鍰。
  衛生局也再次呼籲,販賣菸品業者、檳榔攤及店家須張貼警示圖文並不得陳列菸品緊鄰玻璃展示,應予遮蔽(海報或霧面貼紙)以免被罰。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保健課黃家柔(04)7115141轉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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