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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因應菸害新法即將上路彰化縣召開跨局處會議凝聚共識

菸害防制法自98年1月11日起,高中職以下學校、政府機構、公營、金融機構、郵局、電信業、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都全面禁菸,負責人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且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違者罰職場負責人1萬至5萬元罰鍰。吸菸者於禁菸場所吸菸,不需勸導罰2千至1萬元罰鍰。
  彰化縣政府為因應新法規範,由楊仲秘書長主持召開跨局處會議,會中討論熱烈,希望能利用各局處宣導通路與附屬機關、各公(公)商會共同迎接新法上路,讓彰化縣民都享有健康無菸的生活環境。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保健課黃家柔(04)7115141轉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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