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自本(97)年7月起將辦理17家獨立型態居家護理所業務督導考核,考核項目有三大項,分別為1.執業能力2.機構管理3.個案權益。該局特聘請長期照護專家委員及實務經驗委員,依機構之個別性提供建議,並由該局加強稽查設置法規,期讓本縣個案能獲得良好且符合安全的照護並藉由實際督導以增進本縣居家護理所服務品質。
為維護民眾權利,該局每年均辦理居家護理所督導考核,並將於考核後公佈結果,供民眾參考選擇,而對於未達標準之機構予以加強輔導至符合標準,以保障縣民接受服務之品質,讓有需要之縣民得到更好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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