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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彰化縣衛生局6月起將陸續對本縣27鄉鎮進行「菸害防制法執法成效」實地考評,昨(2日)首站考核田中鎮及社頭鄉

菸害防制法新法將於明年1月11日實施,彰化縣衛生局為提升本縣菸害防制法執法成效,並了解各法定場所業者對於菸害防制法的認知程度及配合情形,昨(6月2日)起展開實地考評,考評重點包括八大類:政府機關及車站、販賣菸品場所(便利商店、超級市場、檳榔攤等)、醫療保健機構(醫院、中西醫診所、藥局、藥房、中藥行)、文教機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等)、資訊休閒業及電子遊戲場、餐飲業(餐廳、咖啡館、複合式餐飲等)、金融機構(農會、銀行、郵局、證券行等)和其它密閉空間公共場所,首場考評地點為田中鎮及社頭鄉。
  衛生局再次呼籲,禁菸場所除須張貼明顯禁菸標示外,不得提供菸灰缸、打火機或熄菸筒,業者若見民眾於場所內吸菸應積極勸阻,以保障不吸菸者之權利;菸品販賣業者對著制服或無法確認消費身分者前來買菸時,應主動要求出示證件,確認已年滿18歲才予以供售,看見孕婦來買菸應直接拒絕供售,以免觸法。
(圖為6月2日考核田中某家便利超商實攝)
聯絡人及電話:葉瑞洲 7115141轉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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