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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選購安全的食品用洗潔劑

 

 年節將近,主婦們大量準備年菜同時也需選購食品用的洗潔劑,所謂食品用洗潔劑是指直接使用於食品消毒或洗滌食品、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及食品包裝之物質,洗潔劑種類五花八門,是否會危害到人體或是造成環境污染是令人擔憂的,由於鉛對於身體許多器官都有毒性,可能會傷害腦部及周邊神經系統造成肌肉無力;甲醛為具刺激性臭味的無色氣體,吸入或食入過多的甲醛會引起呼吸困難,嘔吐等症狀;壬基酚聚乙氧基醇類(NPnEO),經水中微生物分解後產生壬基苯酚,該物質為環境荷爾蒙,有導致男性不孕之虞;螢光增白劑是一種染料,藉由光線折射,可以提高紙的白度,造成潔白的假象,螢光物質一旦進入體內,可能造成人體傷害,若劑量達到一定程度可能使人體細胞發生變異,成為潛在的致癌因子。

 為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衛生福利部於102年修正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規定有害物質如砷、鉛、甲醇、螢光增白劑及壬基苯酚類界面活性劑【包括壬基苯酚(NP)及壬基苯酚聚乙氧基醇(NPnEO) 】等限量標準,另外香料及著色劑應以准用之食品添加物為限。衛生福利部規範清潔劑中砷含量以三氧化二砷計0.05ppm 以下,以產品標示使用濃度稀釋之溶液為基準;重金屬含量1ppm 以下(以鉛計);以產品標示使用濃度稀釋之溶液為基準;甲醇含量1mg/mL 以下,NPnEO及NP 含量不得超過0.1%(重量比),另外螢光增白劑為不得檢出。

  衛生局呼籲業者必須在產品上顯著標示出主要成分之化學名稱,適用對象(用途),標準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並建議民眾購買洗潔劑時,應依使用目的選購,使用適當的洗潔劑,並詳閱商品標示,以確保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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