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歷史訊息)彰化縣衛生局稽查總動員,加強國家級風景區及公園綠地稽查

    配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今(4月1日)起國家級風景區及公園綠地等場所實施除吸菸區外全面禁菸、未設置吸菸區者全面禁菸之規定,彰化縣衛生局進行全面稽查。依菸害防制法規定,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公園綠地,屬全面禁菸場所,應於各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供公眾遊憩之公園綠地,依法應於各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意旨之標示;且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違者最高可罰5萬元。另若於禁菸場所(或禁菸區)吸菸者ㄧ旦被查獲,最高可罰1萬元。

    彰化縣衛生局提醒國家級風景區及公園綠地各場所管理人員,除須設置明顯禁菸標示外,並應做好禁菸管理、加強宣導;吸菸者請於禁菸場所外空曠處吸菸,以免影響他人健康又挨罰。

內容類型
服務人員
葉瑞洲
服務傳真
(04)7126283
服務電話
(04)7115141轉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