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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菸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原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98年針對彰化地區民眾第一次吸菸菸品來源及開始有吸菸習慣年齡調查中發現:第一次接受菸品31.2%是由同學、同事或朋友所提供,且開始有吸菸習慣年齡分布為13-15歲11.5%、16-18歲35.6 %、19歲以上為52.9%,可見18歲以下青少年吸菸是非常嚴重之問題。
 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第十項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或資訊休閒業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菸。暑假期間青少年頻繁出入KTV、電影院、網咖、舞廳、MTV、PUB、撞球場,在歡樂之餘,勇敢拒絕菸品並支持持續調漲菸捐,促使菸價提高,是預防青少年吸菸最有效的方法。
 彰化縣衛生局局長葉彥伯呼籲業者配合政令-「暑期青春專案-禁止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並鼓勵青少年朋友們,於娛樂場所時向「菸品」說「不」減少菸品對健康危害,共同維護清靜無菸青春及無菸環境。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保健科  洪綵憶(04)711514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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