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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認識食品中的黃麴毒素

 黃麴毒素發現源於1960年英國突然發生大批火雞、鴨、雉雞等禽畜家禽死亡事件,經進一步追縱後證實主要是花生餅飼料遭黃麴毒素(AFLATOXIN)污染所導致。此後,黃麴毒素引起世人高度重視,而黃麴毒素的預防也成為花生相關加工產品最重要的課題。
 黃麴毒素主要由黃麴黴菌所產生,此菌滋生主要與環境中溫度、濕度及加工原料的品質相關。一般而言環境中溫度在30~38℃間,相對濕度在80%以上或加工原料水分含量超過15%以上,最容易引起黃麴黴菌生長。常見之黃麴毒素類型包括:黃麴毒素B1、B2、G1、G2,其中以B1的毒性及致癌性最強。大量攝取被黃麴毒素污染的食物,可能造成急性肝中毒(HEPATOTOXICITY)、嘔吐、腹痛、肺水腫、痙攣、昏迷、肝衰竭、心臟衰竭、慢性肝炎或肝癌等病徵。
 一般家庭的烹調方法如:水煮、火炒、炊煮等,無法去除黃麴毒素;但是已知蟲子啃食和變色食物含有黃麴毒素的機率較高,因此民眾若發現食物有發黴、蟲咬痕跡、吃起來苦苦的情況,最好不要食用,以策安全。
 建議消費者選購堅果類原料時,應選擇外觀正常且無發黴者;選購堅果類加工製品時,應選擇信譽良好廠商之產品。而食品業者,應確保原物料符合衛生規定,並妥善儲存原物料,採用先入先出原則,確保產品的衛生安全。因長期食用含過量黃麴毒素食物會造成人體不同程度的危害,因此政府除了訂定黃麴毒素限量標準外,也會定期監測,為民眾食的安全把關。
 
資料來源: 
1.行政院衛生署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第399期
2.行政院衛生署 藥物食品簡訊 第304期
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臺南區農業專訊 2011年12月第78期
連 絡 人: 檢驗科 陳維修 7115141轉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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