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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Lami 膠囊」減肥產品涉違規,請縣民勿購用。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商務組通知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Lami 膠囊」減肥產品口服產品違反藥事法。為維護縣民之健康與用藥安全,請縣民勿購買上開藥品服用。本局將加強稽查市售及網路販售情事。
 彰化縣衛生局呼籲民眾,購買食品、藥品時應注意標籤、仿單或包裝,是否標示藥物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應依核准,廠商名稱及地址、品名及許可證字號、批號、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主要成分含量、用量及用法、主治效能、性能或適應症、副作用、禁忌及其他注意事項。消費者倘發現或已購買標示不清之食品或藥品,請勇於舉發,以利衛生機關適時出擊查核,捍衛民眾使用安全。
 
聯絡人及電話:藥政科 徐瑞珍(04)7115141轉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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