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中區衛生局聯合分工檢驗後,聯盟縣市檢體同時送驗時檢驗人力之困難,彰化縣衛生局97年擬將食品檢驗中之色素、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及二氧化硫之檢驗,徵求合格廠商派員到局協助辦理,相關資訊請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查詢。
委託內容除了檢驗工作外,亦包括IDL、MDL、量測不確定度之製作,及認證相關之文書處理,代檢廠商必須對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保密,並確保檢驗品質之優良,衛生局人員則負起監督品保責任並定期實施盲樣檢測,確保檢驗結果之正確性。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檢驗課江雅真(04)7115141轉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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