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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幼兒水痘疫苗之接種年齡暫時調整為年滿15個月

因受到全球水痘疫苗缺貨影響,經衛生署傳染病防治諮詢委員會預防接種組專家決議,原於幼兒滿12個月常規接種的水痘疫苗,自97年1月1日起暫時調整接種年齡為年滿15個月,直至疫苗供應正常為止。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特別呼籲,家中有年滿12個月未滿15個月之幼兒,請配合於年滿15個月時再前往接種水痘疫苗,因為MMR疫苗一般之預約接時間為12-15個月,因此,藉由水痘疫苗與MMR疫苗接種時間的調整,由衛生所及合約院所對已經預約前來接種水痘疫苗的幼兒,先行安排接種MMR疫苗,並請接種單位配合預約滿15個月後再接種水痘疫苗,故並不會有家長帶幼兒白跑一趟或多跑一趟之問題,又不影響到既定接種時程,將對家長及幼兒之衝擊減到最低。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依據美國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的建議,將其水痘疫苗接種之年齡為12-15個月,晚3個月接種並不會影響健康,評估亦不會因此造成疫情。
聯絡人與電話:王薇婷71151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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