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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彰化縣衛生局驗出1件豆芽菜違法使用漂白劑

彰化縣衛生局日前抽驗的5件市售豆芽菜檢驗結果已出爐,4件未檢出,1件檢出違法使用漂白劑二氧化硫0.195g/kg。
  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二氧化硫漂白劑,可防止一般植物性食品於加工時因氧化酵素作用所引起的褐變,但如食用過量或長期食用,將會對有過敏體質者出現氣喘、過敏性腸胃炎等症狀,因此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生鮮蔬果不能使用。葉局長也提醒業者:如欲保持豆芽菜的賣相,可使用合法的食品添加物「過氧化氫」,亦能達到美白殺菌的效果,但使用時須注意添加量,不得造成殘留,如經檢出有殘留,同樣的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
  彰化縣衛生局為確保市售豆芽菜之衛生安全,於檢驗結果出爐後,即派員前往不符規定的豆芽菜生產源頭(陳素雲:鹿港鎮復興南路36巷2號)稽查,雖發現該商已不再使用漂白劑,但針對檢驗結果不符的情事,仍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處以新台幣3至15萬元之之罰款。
聯絡人:食品衛生課游明鐶 電話:04-7115141轉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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