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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衛生署傳染病防治諮詢委員會預防接種組,針對幼兒日本腦炎疫苗接種建議

一、衛生署傳染病防治諮詢委員會取消「第1劑及第2劑間隔超過3個月宜重新接種」之 建議,適用於國內或隨父母往返兩國的學幼童。
二、國內現行學幼童日本腦炎疫苗之接種期間、時程及相關規範如下:
(一)於每年接種期間(集中於每年3-5月,可延長至9月),出生滿15個月即可接種第1 劑,隔2週接種第2劑,隔年之接種期間再接種第3劑,並於國小一年級集中接種第4劑。
(二)可提前接種時間及接種間隔:
1、提前接種:第1劑最早可再提前1個月的範圍內接種。
2、接種間隔:第1劑與第2劑間隔以兩週為宜,不宜再縮短;第3劑與第2劑至少應間隔6個月。
(三)上述符合接種條件之個案,如因往來兩國等特殊原因及接種需求,則請貴所暨合約院所於疫苗效期內盡力協助完成接種。
三、如個案確實無法於前述規範之接種期間與間隔完成接種,亦請安排接續完成應接種劑數即可。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疾病管制課游紅梅(04)7115141轉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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