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歷史訊息)糖精小百科

市售食品常添加人工甘味劑-糖精,以增進食物之美味。與一般家庭使用之天然砂糖不同,而糖精(Saccharin)是一種無熱量、由人工合成合成的甜味劑,對熱穩定,為白色結晶性粉末,難溶於水,而其鈉鹽易溶於水,對熱安定, 其甜度為蔗糖之 300~500 倍,不含卡路里,吃起來會有輕微的苦味和金屬味殘留在舌頭上。急性毒性 LD50 (rabbit) 為 5000~8000mg/Kg BW (口服 );每日攝取安全容許量 (ADI)為 0~2.5mg/Kg BW/day。在腸道吸收後,不會被人體利用。有一些研究結果顯示,其曾在動物實驗中發現有導致膀胱癌的可能性。惟美國政府在2000年,已經把糖精從可能致癌的化學物清單中除名。
在我國糖精可合法使用於瓜子、蜜餞及碳酸飲料食品中當調味劑,其餘使用於特殊營養食品時,必須事先獲得中央主管機關之核准。依據食品衛生法規-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使用於瓜子、蜜餞用量以Saccharin計為2.0g/kg以下;使用於碳酸飲料用量以Saccharin計為0.2g/kg以下。彰化縣衛生局關心縣民食品的衛生安全,不定期抽驗食品中是否有違規使用添加物,並呼籲業者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勿隨意在食品中添加人工甘味劑。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檢驗課方寶賓(04)7115141轉603

內容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