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歷史訊息)彰化縣養豬戶驗出瘦肉精衛生局通知相關單位緊急後續處置

有關行政院衛生署7月底對國產豬肉加緊檢驗瘦肉精,經全國衛生局共抽39件檢體,現已完成29件檢驗,結果有1件被檢驗出殘有0.37ppb瘦肉精,是在苗栗縣抽驗到,上游肉品來源為埔鹽鄉廓子村光明路1段175號,經衛生署緊急通知本縣衛生局至該址了解,經查為耕群畜牧場,負責人為巫再旺,經查尋該場於7月23日確實有運50頭毛豬至苗栗肉品市場拍賣,但為何被驗出瘦肉精他也不知道由何而來,因養殖農戶主管機關為農業單位,衛生局因而通知本縣動物防疫所進行後續輔導追蹤工作,並禁止畜主在未經農業單位檢驗無瘦肉精殘留前不得販售豬隻。
聯絡人與電話:彭永昌 04-7115141轉705

內容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