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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接軌國際 – 「新型流行性感冒」正名「H5N1流感」並變更歸類為第一類傳染病。

行政院衛生署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第二項,公告修正原指定傳染病「新型流行性感冒」為「H5N1流感」,並重行歸類為第一類傳染病。至於變更歸類為「第一類傳染病」,係考量「H5N1流感」具引發全球流感大流行之潛力,影響國民健康及社會經濟甚鉅,且目前各級政府均投入相當資源辦理整備,列為第一類傳染病將可使疾病類別與防治實務相符。自即日起,相關採檢方式、隔離治療等防治措施,依傳染病防治法對第一類傳染病之規範辦理。
另因「H5N1流感」病例定義及防治措施仍可能視國內外疫情進展、國內醫療資源及防疫需要而調整。該署疾病管制局將視需要隨時修訂,各級防疫單位及醫療院所等應定時至該局網站查詢(www.cdc.gov.tw)。
聯絡人及電話:王曉琪(04)7115141轉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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