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為有效落實藥政管理並保障民眾用藥安全,依據藥事法第73條規定,每年針對設立登記於本縣轄內之藥商、藥局定期辦理普查,普查重點係針對核對商號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營業地址、營業狀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料進行調查。
有鑑於當今社會詐騙事件層出不窮,衛生局局長葉彥伯表示,為避免民眾、業者憂心及普查人員執行勤務之困擾,自本年度5月16日起至7月9日止採集中佈點普查模式進行,亟能增加普查效率,並籲請業者為維護自身權益,請依衛生局安排普查時間、地點(如附件),由負責人或代表人攜帶藥商許可執照、公司大小章前往所屬轄區衛生所或鄉公所配合普查人員完成普查。
衛生局局長葉彥伯再次提醒業者,若拒絕或規避普查,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94條可處以2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鍰。如對此次普查有疑義時,歡迎撥打衛生局藥政專線電話711-8885洽詢。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藥政課張春貴(04)7115141轉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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