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歷史訊息)籲請民眾不要購買及服用來源不明的偽中藥以免危害健康

報載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公布95年不明中藥摻雜西藥檢驗結果,檢出藥物以止痛藥、類固醇、利尿劑、中樞神經興奮劑居多,另外檢出壯陽藥與減肥藥也有增加的趨勢。對此,本縣衛生局為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將會加強取締非法之藥品;並呼籲民眾勿購買未經查驗登記領有許可證之藥品,來路不明之偽中藥,以免傷害自身健康。
行政院衛生署在執行「不法藥物查緝之專案計畫」,針對地攤、夜市等非法販售場所與中藥房、藥局及第四台購物中心,進行全面性之稽查;同時監控平面媒體與電視、電台之藥物廣告,全力打擊不法。消費者如果不改變不良的用藥習慣,還存著「迷信誇大不實廣告」、「病急亂投醫、胡亂抓藥」、「把藥品當贈品,自認為有療效的藥物推薦給親朋好友」等錯誤之觀念,將給不法之徒有機可乘。倘有非法販售情形,核屬藥事法第22條第2款之禁藥,依同法第82條之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83條之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再次呼籲,生病,應找合格醫師,使用由藥廠所製造之藥品,如有疑慮,可透過本縣衛生局之消費者服務中心送驗,以為自己的健康,作嚴格的把關。
彰化縣衛生局藥政課諮詢檢舉電話:04-7118885

內容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