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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有關淡水「阿媽的酸梅湯」衛生局已執行供應廠商稽查輔導

邇來民眾休閒旅遊風氣越來越盛,到旅遊風景區觀賞山嵐、夕陽之暇總免不了品嚐當地特產,尤其仲夏天氣炎熱來1杯清涼酸梅汁『多好你敢知!』業者為了吸引顧客,調製自家特色風味,購買梅子醬及梅子汁,再自行調配成酸甘甜之酸梅汁,好喝又順口。
  「阿媽的酸梅湯」店的「酸梅汁」原料供應商來自本縣蜜餞加工業者,衛生局於本(96)年3月及4月已輔導該家業者2次,據業者表示:「梅子醬」以話梅加開水浸漬、調味而成,梅子汁係Q梅醃漬過程之副產品再調味而成,兩者混合調製而成「酸梅汁」,話梅屬蜜餞類依規定可添加調味劑環己基(代)磺醯胺酸1.0g/kg以下,上述飲料食品如經檢驗結果有違反食品法規彙編之使用範圍及用量等情形,衛生局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彰化縣衛生局為照顧消費者的權利,每年針對員林地區蜜餞業者進行梅子醃漬前(4月)及成品加工過程(8月)等2次之稽查輔導,並配合年度抽驗計畫抽驗瞭解品質,以維護食品衛生安全,並配合業者於閒暇時段辦理蜜餞加工、添加物及市售包裝食品標示等講習內容,蜜餞業者均熱烈參加及肯定,並有長足進步。

衛生局葉局長呼籲民眾選購包裝飲料應注意要有完整標示,其項目如下:
1.品名。
2.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內容物為2種以上混合時,應分別標
明。
3.食品添加物名稱。 
4.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輸入者,應註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
電話號碼及地址。
5.有效日期。
6.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
聯絡人:洪麗玲 047115141轉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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