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法公布施行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即時強制,其執行機關、執行條件及執行程序等,均須遵守該法規定之內容,並應注意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以適當之方法執行,藉以貫徹國家公權力的行使。據此,彰化縣衛生局為增進所屬同仁相關行政執行程序之法治觀念與智識,提昇案件之執行品質,於本(96)年4月20日上午9時至12時20分假衛生局3樓會議室召開「行政執行程序法制實務研習會」,聘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行政執行處李行政執行官鴻明擔任講座,就行政執行法及行政執行程序作簡要說明並指導與會人員正確填寫行政執行案件移送書及整理相關移送資料,另外,亦針對與會人員個案實務操作情況作經驗分享,針對具體個案上會遭遇的困難,尋求學理與實務操作之妥適合法性,以提昇案件的執行品質、樹立政府公權力行使的威信並達到保障人民權益目標。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企劃資訊課林惠娟(04)711-5141轉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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