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委託台灣婦產科醫學會針對全國有意願提出母嬰親善醫院進行評鑑之醫療院所評鑑結果進行分析發現,本次全國評鑑醫療院所通過率為75.93%,為辦理母嬰親善醫院評鑑以來除90年度以外最低的一次,其原因或與本次評鑑方式與標準更趨於嚴謹有關;同時該分析結果亦對醫療院所、政府及評鑑與民眾三方面提出建議。
醫療院所方面需針對十大措施執行較不佳之項目提出改善方向(一)措施一:需杜絕奶商促銷與合作;(二)措施二:建議增加醫師參與並可強化溝通技巧等課程;(三)措施三:避免配方奶商人員為講師,若為之則不可出現其「協辦」等字詞,並杜絕配方奶促銷;(四)措施四:尊重個案選擇不應強迫;剖腹產婦女則需加強產後肌膚接觸;(五)措施七:醫療院所應加強宣導與注意產婦之安全感。政府方面則建議加強地區醫院與開業醫;另一方面則希望能將民眾納入認證單位之督考系統,並強化民眾依據法律所應具備之哺乳環境與權利。
而依據95年2月13日公告(可溯及95年1月1日)「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其中新增母嬰親善醫療機構產前檢查個案衛教指導費用,每案新台幣20元整;此舉係為鼓勵各及醫療院所提出申請共同響應母乳哺育大環境之營造!相信藉由母嬰親善醫院的宣導推動,除使孕產婦產生對醫院的信賴感之外,尚且有所附加價值-其他家屬對醫院的認同感,亦即對該醫療院所將有所正面效應,可促進對大眾之服務。
本次成果分析中提出95年度再次申請之醫療院所於哺乳率之表現多較初次申請者為高,由此可知,母嬰親善醫院確實能夠促使母乳哺育之推廣,而本縣通過之醫療院所出生數含概率為39.51﹪,仍較全國之41.85﹪為低,因此衛生局對此認證規劃輔導辦法,希冀轄區內各接生醫療院所踴躍提出申請,共同為本縣創造更優質、更健康之下一代!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保健課陳怡杏(04)7115141轉504
(歷史訊息)母嬰親善醫院評鑑結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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