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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外縣市供應本縣學校午餐不合格率45%

月前於台中縣造成校園食物中毒之廠商也有供應本縣學校,因此彰化縣衛生局為維護學生飲食安全,特針對外縣市供應本縣學校之午餐,加強辦理抽樣檢驗。
  衛生局於開學後統計外縣市供應本縣學校午餐之廠商計有11家:台中縣4家、台中市1家、南投縣4家、雲林縣2家,而本縣有24所學校向這些廠商訂購,每日數量約有2萬份。彰化縣衛生局為維護校園午餐安全,於95年11月9日派員至鹿港鎮、員林鎮、田中鎮、北斗鎮、彰化市分別抽驗11家廠商供應之午餐計11件,針對抽驗之午餐菜餚作大腸桿菌與大腸桿菌群之檢驗,經檢驗結果有5件「大腸桿菌群」超過標準值(每公克10以下)與規定不符,將移由管轄縣市衛生局輔導改善,複驗如仍不合格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及第33條處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長葉彥伯強調;菜餚製備過程中有生物性、物理性、化學性等3大危害會導致食物中毒,其中因生物性危害所造成的食物中毒案件每年佔95%以上,而「大腸桿菌群」是屬於生物性的危害,普遍存在我們生活環境中。食物中經檢出此菌超過標準值,食用後雖不會立即造成中毒,但顯示廠商於建築與設施上未落實清潔維護及製程中未做好衛生與時間之管控,此將極易造成中毒病源菌之污染增殖而導致食物中毒。
  彰化縣衛生局表示,因這次抽驗結果不合格率偏高,為確保本縣校園午餐衛生安全,仍將持續抽驗,至於這次午餐菜餚檢驗不合格的廠商,將移管轄縣市衛生局輔導改善複驗後如仍與規定不符,則將增加抽驗次數並函知本縣教育單位做為再訂購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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