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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衛生局加強稽查市售保險套標示

據媒體報導,情人節前夕,消基會公布情趣用品店販售的保險套標示調查結果,抽檢30件樣品,都沒有依法標示「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字號」,5件樣品沒有標示「經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字號」,品質安全堪慮。
彰化縣衛生局為保護縣內消費者權益及防範傳染性疾病蔓延已加強稽查轄內市售保險套標示。
保險套屬於醫療器材,造型五花八門,均應依規定完整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製造日期或批號、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藥事法規定,保險套廠商必須申請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才能販售,若未申請、未在包裝上標示,已違反藥事法,可處以3至15萬元的罰鍰。
衛生局提醒販賣業者及消費者:衛生署在94年6月20日公告實施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相關規定,把保險套列為醫療器材,市售保險套應全數具備醫療器材登記,也就是要有「衛署醫器字第××××號」,若是國外進口商品應該要有「衛署醫器輸字第××××號」。
販賣保險套則應先申請藥商許可執照方可販售,否則以無照藥商處分。

聯絡人及電話:王嫈媛,04-711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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