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中部地區基層診所自6月起週日集體休診」,彰化縣衛生局針對此事聲明如下:
基層診所週日休診,首先應考量民眾就醫權益,醫療院所休診,應依醫療法第20條規定,將診療時間揭示於明顯處所,讓民眾事先知道,以免影響民眾就醫權利及避免觸法。至於偏遠地區或醫療院所開設較少之鄉鎮,衛生局已協調彰化縣診所協會、彰化縣醫師公會取得共識,上述地區之醫療院所休診,會與鄰近之鄉鎮醫療院所協調休診時間或基層診所以輪流方式週日休診。
醫療院所休診,首先應考量民眾就醫權益並符合醫療法規之規定,又能兼顧醫師個人健康及照顧家庭,取得三方面的共識,達到三贏目標,才是縣民之福。
聯絡人及電話: 蔡玉女、04-7115141轉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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