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報導「過期豬油」,生產過程衛生安全堪慮,目前尚未發現有流向本縣轄內,請消費者暫無須恐慌,本縣衛生局將密切注意並加強稽查。
衛生局葉局長呼籲民眾選購「食用油」,應注意選購有包裝及合法工廠製造之產品,並以不同產品及廠牌交替使用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有包裝之食用油應注意要有完整標示,其項目如下:
1.品名。
2.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內容物為2種以上混合時,應分別標
明。
3.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輸入者,應註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
電話號碼及地址。
4.有效日期。
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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