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以下幼兒與65歲以上老人均是導致併發症的高危險群,可以免費接種流感疫苗,及時完成接種,預防效果較佳。10月3日起65歲以上老人開始接種,另有數類人員亦同日開始施打,各身分別詳列如下:
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於民國29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者。如為外籍人士,須具健保身分,並持有居留證者。
二、目前居住於安養機構、養護機構、長期照護機構、護理之家、榮民之家、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之全日型住宿機構、精神復健機構之康復之家等機構之受照顧與榮民醫院公務預算床榮患及接受居家護理者。
三、直接照顧上述機構個案之工作人員。
四、罕見疾病患者。
五、養禽(雞、鴨、鵝)業、養豬業與前述禽畜之屠宰、運輸、販賣業 等工作人員。
衛生局呼籲,符合以上1-4項條件者,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IC卡,至衛生所或老人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接種。養禽(雞、鴨、鵝)業、養豬業與前述禽畜之屠宰、運輸、販賣業等工作人員、及實際參與動物防疫人員等接種對象,則請前往轄區衛生所接受免費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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