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歷史訊息)行政院衛生署公開徵求「藥事服務資源缺乏地區設置藥事服務機構計畫書」,有意願者請於94年9月5日前將計畫書送衛生局

  為鼓勵藥事服務資源缺乏地區設置藥事服務機構,加強偏遠地區民眾藥事資源使用之可近性,提供民眾完整之用藥照護。行政院衛生署訂定「藥事服務資源缺乏地區設置藥事服務機構鼓勵方案」,補助藥事服務資源缺乏地區(共16個縣、89個鄉鎮)設置藥局及藥事服務諮詢站。
  本計畫申請期限至94年9月5日止,計畫執行期間自94年簽約日起至94年12月31日止。申請人填妥申請書、設置計畫書並檢齊相關文件後,送至本縣衛生局申請。由本縣衛生局初審後,再轉由行政院衛生署評審委員會進行複審,依資源缺乏地區優先性、設置項目、計畫內容評定補助金額,每家藥事服務機構可申請補助30%至50%之費用,補助上限為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
  有意願參加者請依作業手冊規定申請,相關資料請至行政院衛生署網站(http://www.doh.gov.tw)查詢下載或向本縣衛生局洽詢,敬請踴躍參加。 E-mail:judy@mail.chshb.gov.tw

內容類型
服務電話
(04)7115141轉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