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每年之流感疫情,多自十一月下旬開始升溫,至聖誕節進入高峰,而目前流感疫苗尚有餘裕,為嘉惠其他高危險群,發揮疫苗最大效益及因應SARS防治,自十二月一日起衛生局,開放第二波擴大接種對象,包括: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無年齡限制)。
(二)五十至五十九歲族群(民國三十四年一月一日至民國四十三 年 ﹍﹍ 十二月三十一日出生者)。
(三)志(義)工:地區級以上醫院登記有案,且長期固定每週排班值勤者,以及衛生局、所協助第一線
防疫工作及於消防單位實際協助救護車緊急救護工作者。
(四)整學期固定在地區級以上醫院從事醫事實務之醫事實習人員。
前述擴大接種對象之接種作業,比照計畫實施對象,接種前應發給接種須知,經醫師評估後後接種,接種後亦需發給接種證明,其接種注意事項如下:
一、接種地點:各地衛生所及合約醫療院所。(本縣合約醫療院所名冊請至衛生局網站http://www.chshb.gov.tw/查詢)。
(一)應攜帶證件:身分證及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者–請持身心障礙手冊、外籍人士–請持居留
證)。
(二)接種費用:依計畫規定,擴大對象接種時之診察費,無法由健保局支付。因此,所需疫苗由政府
免費提供,其餘掛號、診察費用等由民眾自行負擔。
二、接種期間:至疫苗用罄即結束接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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