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歷史訊息)淺談腸病毒

  腸病毒屬於小RNA病毒科(Picornaviridae),為一群病毒的總稱,包括小兒麻痺病毒、克沙奇病毒、伊科病毒及腸病毒各型別(如68型、71型等)。
  腸病毒傳染途徑主要經由:(一)腸胃道傳染(食入受污染的水或食物)。(二)呼吸道傳染(飛沫、咳嗽或打噴嚏)。(三)接觸傳染(接觸到病人皮膚水泡液體)。患者於發病前數天喉嚨部位與糞便就可發現病毒,此時即具傳染力,而發病後一週內傳染力最強,之後病毒持續經由腸道釋出,時間可能長達8到12週之久。感染腸病毒大多沒有症狀或僅出現類似一般感冒之輕微症狀,但感染某些特定型別病毒(小兒麻痺病毒、腸病毒71型、克沙奇病毒、伊科病毒等),則有較嚴重的病症如: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肌抽躍、無菌性腦膜炎、病毒性腦炎、心肌炎、肢體麻痺症候群、急性出血性結膜炎等。
  檢驗腸病毒方式有:(一)臨床檢體(咽喉擦拭液或咽喉洗液、糞便或直腸拭子、腦脊髓液或水泡液等),分離並鑑定出腸病毒。(二)分子生物學技術,進行核酸檢測。(三)血清學抗體檢測(指血清中腸病毒71型之特異性IgM抗體)。
  腸病毒預防方法如下:一.勤洗手,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二.流行期間,儘量不要與疑似病患接觸,並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三.生病時,儘速就醫,請假在家多休息。四.飲食均衡、適度運動及充足睡眠,以提昇個人免疫力。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
連絡人:檢驗科 陳維修 7115141轉604
 


 

內容類型
服務人員
陳維修
服務傳真
(04)7113174
服務電話
(04)7115141轉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