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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彰化縣衛生局辦理「國家賠償法之司法實務解析」法制教育訓練

  法律明定公務員違法或怠於執行職務負有國家賠償責任,為免衛生局同仁畏懼承擔責任而推諉怕事,遇事裹足不前,阻礙政策推動與發展,希透過國家賠償法條文及司法實務案例的介紹,讓同仁瞭解國家及公務員負賠償責任之類型、損害賠償之方法及範圍,與國家對公務員求償權等,讓同仁在往後公務處理上更加謹慎,知法守法,避免對民眾權益造成侵害,而發生國家賠償事件。
  為達到前揭目標,需讓衛生局同仁先對「國家賠償法」條文內容有基礎認識,故彰化縣衛生局訂於本(105)年3月25日(星期五)於該局3樓會議室舉辦「國家賠償法之司法實務解析」法制教育訓練,敦聘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擔任講座,介紹國家賠償法內容及實務案例,提醒同仁公務處理上應注意事項,協助衛生局同仁正確理解法規並妥適執行業務,落實依法行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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