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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彰化縣衛生公布清明應節食品抽驗結果

    彰化縣衛生局為維護清明應節食品之安全衛生,全面加強清明應節食品之稽查及抽驗,共抽驗米糕、粿類、潤餅皮及配料(花生粉、白干絲)、素三牲、餛飩皮、綠豆糕等共29件產品,檢驗結果1件餛飩皮檢出防腐劑苯甲酸與規定不符(如附件),不合格產品除要求製造商立即下架外,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以3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為合法防腐劑,常被用於食品加工以延長食品保存期限、防止黴菌或酵母菌之滋生,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該產品可用於魚肉煉製品、肉製品、糖漬果實類、脫水水果、醬油、果醬、糕餅等,用量為 1.0g/kg以下;也可使用於豆皮豆乾類、醃漬蔬菜、醬菜等產品,用量為0.6g/kg以下,但是餛飩皮、潤餅皮等麵製品不得使用。苯甲酸進入人體後,大部分與甘氨酸作用生成馬尿酸,從尿中排出,在動物實驗上,並沒有證實致畸胎的遺傳毒性及致癌毒性,但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引起流口水、腹瀉、腹痛、心跳快等症狀,有些人也會有皮膚過敏反應。

  彰化縣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製造食品時務必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限量及範圍之規定,販賣業者販賣產品應慎選合格來源廠商,勿販賣來源不明、標示不清或逾期食品之食品,衛生局同時提醒消費者,選購清明應景食品時,應避免購買外觀過白的潤餅皮及豆干絲,同時注意販售場所環境的衛生,掃墓後的祭拜食品,應加熱後再食用,以確保食用之安全,避免食品中毒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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