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國民健康,避免食品中所含人工反式脂肪酸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衛生福利部於105年4月22日發布訂定「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並自107年7月1日起實施。
反式脂肪存在於天然肉製品、乳品中,但含量低,平常生活飲食中最主要的反式脂肪來源為經氫化加工程序,未完全氫化的「不完全氫化植物油」如酥油、氫化棕櫚油、人造奶油等油脂,這些氫化油脂因其耐高溫及可增加食物的酥脆感特性,常被使用於麵包、餅乾、奶油球、泡麵、炸雞、薯條、洋芋片等需高溫烘烤或油炸之食品,但反式脂肪對身體的影響與飽和脂肪類似,長期過量食用,容易造成血中好的膽固醇(高密度膽固醇HDL)下降、壞的膽固醇(低密度膽固醇LDL)上升,增加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
為國人飲食健康,衛生福利部於105年4月22日發布訂定「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規定自107年7月1日起生產製造之食品,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指經氫化處理,但未達完全飽和,碘價大於四之油脂),彰化縣衛生局呼籲,食品製造業及餐飲業者應提早做好準備,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之1 及第48條規定,違反者可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詳細公告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詳閱
(http://www.fda.gov.tw/TC/news.aspx?cid=3&cchk=46552e96-810a-42c3-83e1-bd5e4234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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