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布施行後,機關在蒐集、處理、利用民眾個人資料時遭遇許多問題及阻礙,諸如︰公所不提供轄內高齡老人名單,致廟宇無法發出老人慰問金、社福團體拿不到中低收入戶民眾資料,無法發放救濟物資、戶政機關拒絕提供死亡證明書,致無法做國人死因統計…。為讓同仁瞭解需符合什麼要件才能蒐集、處理、利用民眾個人資料?蒐集時要告知民眾那些事項?民眾個人資料在何種情況下可以作蒐集目的範圍外之利用?
為瞭解前揭疑問,需讓衛生局同仁先對「個人資料保護法」條文內容有基礎認識,故彰化縣衛生局訂於本(105)年7月29日(星期五)於該局3樓會議室舉辦「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實務案例介紹」法制教育訓練,敦聘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擔任講座,介紹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實務案例,提醒同仁公務處理上應注意事項,協助衛生局同仁正確理解法規並妥適執行業務,落實依法行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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