螢光增白劑是使用於紡織品、製紙或清潔劑中的有機化合物,具有增白的效果。螢光物質主要可分為非遷移性螢光劑及可遷移性螢光劑兩種,非遷移性螢光劑沒有遷移性,如有螢光反應也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可遷移性螢光劑則可能會透過人體皮膚吸收,有危害人體健康的疑慮。
檢驗螢光增白劑是依衛生福利部公告檢驗方法,先將檢體以波長365nm之紫外燈下測試,若檢體表面發出紫~藍白色螢光時,只能初步檢出是否含螢光反應,無法辨別出非遷移性或可遷移性,須進一步以無螢光反應之紗布進行染色法以確認是否有可遷移性螢光劑檢出;為維護國人消費健康與權益,衛生福利部公告,以紙或不織布為材質的面膜化粧品,材質中不得含有可遷移性螢光劑,食品方面對於食品及和食品接觸的紙製品,如器具、容器及包裝,規定都不得使用螢光增白劑。
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化妝品時購買有標示出主要成分、化學名稱、適用對象、標準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之產品,並建議民眾購買洗潔劑時,應依使用目的選購,並詳閱商品標示,不讓可遷移性之螢光遷移至您的飲食當中,以確保食的安全。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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