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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請注意勿受騙!近來發現有業者假借中央名義至各機關舉辦急救教育訓練。

近來有團體假借衛生福利部或以受該部委託之名義,使用電話方式向各機關(構)取得聯繫,並希望至各機關(構)辦理急救訓練。經查證心肺復甦術(CPR)訓練之辦理,衛生福利部僅請地方衛生局辦理CPR急救教育推廣,並未委託或補助其他名為「急救教學中心」、「急救教育推廣中心」(分為北區、中區、南區)等單位或類似名稱之單位辦理是項訓練之推廣。

 衛生局呼籲:如有單位接到聲稱為衛生福利部委託或補助之團體,要推廣CPR急救教育等相關課程,可逕行去電轄地衛生局查證,或可依據以下三點確保該廠家確為衛生福利部認可合格之訓練單位:

  • 該單位應備有衛生福利部署名委託或補助之正式公文書。
  • 急救教育訓練內容強調實地操作,訓練課程並非可以於30-40分即可完成。
  • 各項急救訓練應依照,衛生福利公告CPR+AED三層教材各項時數及師資表辦理。

附件:CPR+AED三層教材各項時數及師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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