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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六大類食品標示新規定已於106年1月1日起實施

    為強化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提供消費正確訊息,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含有玩具之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巧克力、大麥、太白粉及鱈魚等6大類食品標示新規定,已於106年1月1日正式上路,消費者於購買該類產品時,可以多留意其標示內容,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該六大類食品包括:

一、有含玩具之包裝食品:應在外包裝標示「本產品內含玩具,小心勿吞食或吸入,建議由成人陪同監督使用」或等同意義字樣,以提醒消費者食用或使用該產品應注意的安全性。

二、單方或複方食品添加物:應於產品外包裝明顯標示產品登錄碼」,以利食品業者辨識。

三、巧克力產品:須依成分及內容物含量命名為黑巧克力、白巧克力或牛奶巧克力。

四、大麥產品:內容物應如實標示「大麥」,且品名應併列標示實際原料名稱,例如:「大麥(洋薏仁)」、「大麥(小薏仁)」或「大麥(珍珠薏仁)」。

五、太白粉產品:內容物須明確標示使用之原料名稱,如「樹薯粉」或「馬鈴薯粉」等。

六、鱈魚產品:屬於「鱈形目」的魚種方可標示為「鱈魚」,非屬「鱈形目」魚種(例如「圓鱈」(俗稱智利海鱸)或「扁鱈」(俗稱大比目魚))不得標示為「鱈魚」。

    彰化縣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依上述公告內容確實辦理,如查獲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如查獲涉及標示不實情形者,將依法處以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各規定公告資訊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詳閱http://www.fda.gov.tw)

 

聯絡人及電話:衛生局食品衛生科徐英展(04)7115141轉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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