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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化粧品標示仔細看,安心用

     彰化縣衛生局至賣場執行化粧品標示稽查,稽查重點包括其標籤、仿單或包裝,是否依規定標示產品名稱、製造廠名稱及廠址(國產)或進口商名稱及地址(輸入者)、全成分、用途、用法、內容物淨重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含藥化粧品須標示許可證字號。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應刊載保存方法以及保存期限且化粧品標示不得有涉及醫療效能、虛偽或誇大等詞句。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化粧品時除應仔細觀看化粧品標示,在使用時要依照產品標示的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若發現有不良品或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建置的「全國化粧品不良事件通報系統」,網址:http://cosmetic-recall.fda.gov.tw,通報專線:02-2396-0100,更多化粧品安全選用資訊請上http://www.facebook.com/tfdacos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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