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為強化醫療機構與民眾間之醫療爭議處理機制,目前已向衛生福利部積極爭取辦理「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該局為規劃本計畫之調處機制,業已於去(105) 年 11 月 18 日與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就醫療糾紛調處程序達成共識,並於105年11月30日率先立即接案試行啟動。
醫療行為涉及高度專業,因此醫療糾紛不論是否進入司法程序,仍需中立之醫療專家協助查明判斷。當地方法院檢察署轉介縣政府醫事審議委員會醫療爭議案件,透過醫療、法律專業調處委員或專家之諮詢意見,協助雙方溝通,第3方專家意見不但可以衡平醫病雙方醫療專業的不對等,更有助於快速釐清醫療糾紛、縮短醫療訴訟時程,創造醫病雙贏。
衛生局表示醫療爭議調處是解決醫療糾紛的方法之一,調處若能成立,醫療糾紛即告解決,無須興訟;若不成立,地檢署繫屬中之醫療糾紛案件仍會持續進行司法程序,無礙醫病雙方之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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