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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加強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認知

為使藥害能被早期診斷治療,近年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積極推動民眾認識藥物過敏6大前兆症狀-“疹”、“破”、“痛”、“紅”、“腫”、“燒”,期望有效預防嚴重不良反應發生。食藥署同時建議醫療人員可善用簡單易懂圖示化「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如附圖)作為溝通工具,加強用藥前衛教。

提醒民眾,用藥後可能發生紅疹的症狀,也須留意眼睛、喉嚨、口腔等黏膜是否有所受損。任何人都可能發生藥物過敏,用藥期間要注意身體反應,尤其是初次使用、或曾造成不適症狀的藥品,用藥時需保持警覺,一出現藥物過敏早期症狀時,應立即回診並告知用藥史,早期診斷治療可降低不良反應嚴重度。因為藥物種類或免疫反應機轉不同,部分過敏反應會在24小時內發生,但也有部分過敏反應可能延遲至兩、三個月才出現。過敏反應除了皮膚不良反應外,若用藥後發生心悸、呼吸困難,或出現不明原因的明顯疲倦、噁心、黃疸、茶色尿等症狀,皆可能是嚴重不良反應前兆,應儘速就醫。彰化縣衛生局邀您一起認識藥物過敏早期症狀,守護自己及家人的健康。(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本署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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