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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藥品短缺快通報 民眾用藥有保障

藥物是治療疾病的重要關鍵,萬一救命藥物發生供應短缺時,將嚴重影響民眾用藥及醫療權益!為了避免因缺藥造成延誤醫療的重大衝擊,即早通報與及時因應,是相當重要的預防措施!

     有鑒於此,食藥署自100年起與醫療院所及公協學會合作,建置藥品短缺通報系統,並建立藥品供應短缺通報暨評估處理機制。在104年底,食藥署更積極透過立法強化藥商預警通報機制,依現行「藥事法」第27條之2規定,藥商持有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為必要藥品之許可證,若有無法繼續製造、輸入或不足供應該藥品之虞時,應至少於6個月前向食藥署通報。

     此外,食藥署改版重新建置「藥品供應資訊平台」(網址:http://dsms.fda.gov.tw/),提供醫療人員、藥商及民眾簡便的通報方式,只要透過網站上的「我要通報」功能,填報相關資訊即可完成通報。此網站也提供近期藥品短缺通報品項查詢功能,可查詢近期發生短缺的藥品品項、目前的供應狀態及建議之因應方式,例如是否改用其他替代藥品或替代治療方式等,供醫療人員參考。

     食藥署鼓勵藥商、醫療院所及相關公協學會,如遇有藥品供應短缺疑慮情況,可及早運用「藥品供應資訊平台」進行通報,當食藥署接獲通報訊息之後,將儘速進行供應不穩定的原因與替代藥品之評估分析及減緩措施,藉此確保廣大民眾的用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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