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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菸害防制宣導-室內場所全面禁菸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及室內三人以上工作場所,皆屬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民眾於禁菸場所吸菸,最高處新台幣10,000元罰鍰。業者須在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提供菸灰缸或與吸菸相關之器物,善盡勸阻吸菸行為之責任。

 二手菸對於健康的危害極大,為了下一代的健康,創造無菸環境、你我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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