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您好,家中長輩有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的需求,但長期臥床移位困難,前往指定醫療評估鑑定場所非常辛苦,無法進行綜合醫療評估。請問長輩持有重度失智症身心障礙證明可直接申請嗎?」
「小姐您好,持有重度以上特定身心障礙證明可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您的長輩持有重度失智症身心障礙證明是符合資格的,可直接至長照科申請。凡是持有重度以上的身心障礙證明,符合特定的身心障礙項目,可持證明至長照科開案申請。」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如表:
特定身心障礙項目 |
1.平衡機能障礙 |
2.智能障礙 |
3.植物人 |
4.失智症 |
5.自閉症 |
6.染色體異常 |
7.先天代謝異常 |
8.其他先天缺陷 |
9.精神病 |
10.肢體障礙(限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但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不在此限。) |
11.罕見疾病(限運動神經元疾病。但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不在此限。) |
12.多重障礙(至少具有前十一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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