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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尊嚴善終自己決定,不把艱難的決定留給最愛的親人

  加護病房中、急診室中,許多人面對即將離世的親人,既不捨得又不願意看到病床上的親人飽受折磨,常常在急救與不急救中痛苦掙扎。我們從出生開始,就不斷需要做許多選擇,那我們可以讓所愛的親人不要面臨抉擇的痛苦,自己決定人生最後的醫療嗎?

  下方影片是真實案例改編,葉女士因惡性腫瘤接受治療,隨著時間過去,病情仍沒有好轉,因不想讓深愛的家人受到折磨,決定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安寧緩和意願書與器官捐贈同意書。因為葉女士的堅定信念說服了家人,在後來的病程中家人都陪伴在身旁,醫院的專業醫療團隊與社工人員也成為家屬堅強的後盾。葉女士後來因腦癌過世,捐贈眼角膜、肝臟及腎臟,遺愛五個人,而其先生也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並擔任器官移植義工至今。透過故事分享,希望讓更多人了解器官捐贈的意義,幫助更多的人。

  影片連結:衛生福利部最新宣導影片(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videos/39467664127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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