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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徵選本縣慢性病防治臨時約僱人員1名

一、機關名稱:彰化縣衛生局

二、職  稱:臨時約僱人員

三、名        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性  別:不限

五、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操守端正、品德優良、儀態端莊、身心健康、口齒清晰、具有愛心及耐心。

        (二)大學以上護理學系或公共衛生學系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具有中華民國糖尿病衛教學會合格衛教師資格(CDE)或具有糖尿病共照網證書者尤佳,諳電腦操作,具Word、Excel(統計、排序、圖表製作)及Power Point操作能力者為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六、工作項目:慢性病照護及安寧療護等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七、工作地址:彰化縣衛生局(彰化市成功里中山路2段162號)。

八、甄選方式: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九、甄選日期及地點: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十、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07年11月16日止(當日下午5時正前截止收件,以送達本局時間為準,不以郵戳為憑)。

十一、報名方式: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市中山路二段162號彰化縣衛生局企劃資訊科

            ,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本縣慢性病防治臨時約僱人員」臨時約僱人員。

十二、報名應準備資料:履歷表、自傳、學經歷、相關證照等影本,1式3份(請以A4格式

            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十三、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十四、錄取方式: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

            ,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

            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十五、錄取公佈: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十六、聘用期間:錄取後至107年12月31日止(本計畫有其延續性,經費由公益彩券盈餘支應,

            1年1聘,表現優異隔年優先續聘)。

十七、待    遇:依據「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臨時約聘(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

            支給34,916元(含勞、健保,職災、勞工退休金)。

 十八、聯絡人及電話:聯絡人:陳惠華,聯絡電話:(04)7115141分機5207。

內容類型
服務人員
陳惠華
服務傳真
(04)7113240
服務電話
(04)7115141轉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