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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哺集乳室衛生稽查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已施行7年,因此為維護婦女於公共場所哺育母乳之權利,並提供有意願哺育母乳之婦女無障礙哺    乳環境,彰化縣衛生局於本月開始針對政府機關(構)、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公營事業、交通場站及其他經中央主    管機關公告之場所進行稽查。

公共場所設計哺集乳室應有明顯標示其相關規定包含:

一、大樓樓層表是否標示。

二、樓層平面圖是否標示。

三、該建築物是否有方向指引牌。

四、哺集乳室門口是否有標示中文名稱為「哺集乳室」或「哺乳室」,英文名稱為「Breastfeeding Room」。

而為了讓使用的媽媽們感到安心與舒適,針對室內空間亦有相關規範:

一、該空間是否專供哺集乳使用

二、基本設備是否符合規定:其中包含是否設置靠背椅、有蓋垃圾桶、電源設備、可由內部上鎖之門、緊急求救鈴或其

    他求救措施、洗手設施。

三、管理維護是否符合規定:包含清潔維護紀錄、定期檢查設備紀錄、室內是否隱密性良好、安全保護措施、是否有充

    足光線、空氣流通、無償使用、訂有使用者之使用規範及專人負責管理及維護。

母親哺餵孩子母乳這樣簡單的行為,能為下一代的健康提供一份貢獻,因此為支持哺餵母乳的婦女,彰化縣衛生局將持續

落實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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