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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衛生局針對縣內剉冰店及手搖飲料店冰塊進行衛生稽查。

本局針對縣內剉冰店及手搖飲料店冰塊冰磚進行衛生稽查及輔導。內容包含「冰塊及冰磚來源」、「冰塊及冰磚保存方式」、「刨冰機器衛生」、「剉冰刨製盛裝過程衛生」、「冰塊容器衛生」、「自製冰塊使用水源別」、「製冰機濾心更換紀錄」、「濾心更換頻率依據」、「外購冰塊衛生文件」、「蓄水塔清潔紀錄」、「外購冰塊及冰磚包裝標示」、「冰塊冰磚配送及搬運衛生」進行稽查及輔導。

為維護消費者飲食安全及業者產品安全性,剉冰店及手搖飲料店業者如為自製冰塊者,冰類之原料水水質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如為外購冰塊或冰磚業者,應向符合冰類衛生標準製造業購買衛生冰塊或冰磚,並取得衛生文件。

冰塊應保存於-18℃以下冷凍(庫)櫃,有溫度指示器,紀錄有冰塊自製日期或外購冰塊冰磚拆封日期並保留原包裝,冰磚使用中應避免融冰水滴入冰品中。

冰磚取用及剉冰刨製盛裝至容器應戴消毒清潔之不透水手套,該手套接觸其他物品(如紙鈔錢幣)後應消毒清潔,刨冰機器及製冰機應定期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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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松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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